高校违纪案例选登
一、演绎高校腐败案件犯罪形式大全”
陕西经贸学院腐败案中,违规收费、截留、私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一应俱全,涉案总金额高达 615 万余元。涉案人员中处级干部 11 人,科级干部 12 人,是陕西省教育系统建国以来最大的团伙经济案件。
1996 年 7 月,原陕西工商学院、财专、商专三校合并为陕西经贸学院,工商学院成教处原副处长王宝玺被任命为经贸学院成教院副院长并主持工作, 1996 年至 1999 年,王指使财务人员将陆续收回的原工商学院成教处应上交的办证费”等公款不入帐然后私分。
1996 年 7 月,原工商学院成教处帐上有公款现金近 5 万元。王宝玺提出用此款为成教院购置教学设备,经请示院长、书记同意后,王将该款领出以李某名义存人银行。 1997 年 7月,王以购买礼品为由,取走 9000 元现金据为已有。 1996 年 11 月,王从原工商学院成教处汉中教学点收回学生管理费及提档费共计 8 . 4 万元,之后,王宝玺将其中 2 万余元入了财务帐,将余款 6 万余元中 3 万余元中饱私囊。
1996 年 9 月,陕西经贸学院财务处原处长王永臣、副处长张景龙、尚建民三人违反规定,将银行按期支付的代办费”私设小金库”。 1997 年至 1998 年,王永臣授意张、尚二人分两次从小金库”中领出现金 2 . 8 万元三人私分。 1998 年 6 月至 10 月,经贸学院财务处出纳田某两次领取代办费 35 万余元,王永臣将其中 8 . 5 万元截留, 3 人将其中 6 万余元私分。
原任陕西工商学院学生处处长的李俊在三校合并后,任经贸学院学生处处长。与他同案受审的庄长捷原为工商学院学生处毕业分配办公室主任,后任经贸学院团委副书记。李俊、庄长捷在陕西工商学院学生处工作期间,于 1996 年将当年向应届毕业生收取的教育补偿费” 49 万元中的 16 万元隐瞒截留,两人先后私分 10 万元,各得 5 万元。
二、财务制度不健全,腐败幽灵侵蚀象牙塔”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而有些高校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机制,也是高校中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
这些年来高校不少院系都对外办班,并有巨额收入,但不少学校对此项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只要上缴一定的金额就行了,导致小金库”问题多多。一些院校假借增加教师福利、提高待遇等名义,收取一定费用后,采取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手法,将款截留,久而久之单位有了积蓄,便滋生了部分领导利用手中职权,侵吞公款。
——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由院长、副院长到会计的共同贪污案,就是私设所谓的院长基金”,堂而皇之地把院办补习班的 60 万元公款纳入小金库”自由支配,以发奖金”、补贴”的名义私分公款 30 万元。
——据华南理工大学《内部通报》披露,该校数学系自 1992 年至 1998 年,长期截留、隐瞒办班收入,形成巨额小金库”,违纪金额达 800 多万元,其中 300 多万元不知去向。
——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原主任杨绍练及三名女部下,利用招收研究生课程班的机会,贪污、受贿近 170 万元。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宣判,杨绍练 ( 正处级 )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5 万元;李颍、熊动员、张成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 4 名被告人的赃款全部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 1997 年 7 月至 8 月,杨绍练与兼任会计、出纳的被告人李颍、张成娟,利用该部在广东省内开办研究生课程班,负责收取和保管各分教点上交的管理费的职务之便,合谋将管理费人民币 54 万元私分。 1998 年底,广东省社科院决定将研究生部的财务移交专职财务管理,杨绍练让兼任研究生部记帐、出纳、会计的李颍、熊动员及同案人郭某( 另案处理 ) 核算出该部管理费余额后,将余款中的 120 余万元截留私分,其中杨绍练分得48 万元、李颍、熊动员、郭某各分得 24 万元。 1995 年至 1999 年,杨绍练还以劳务费、活动费等名义分别收取学校和个人贿赂的人民币 16 万余元。
——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处副处长付守贵利用在北京为单位购买数码像机之机,虚开发票一万四千余元,后利用职务之便将虚开的发票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财务报销。
三、基建、后勤暗箱操作重灾区”
—— 58 岁的蔡云祥是江苏气象学院原副院长, 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利用其分管学校基建、后勤的职务便利,在该校的几幢教学楼及餐厅的改造施工过程中,数次收受施工单位贿赂 5 万多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
——武汉某学院副院长张某在 1999 年底负责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建筑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3 . 5 万元和价值人民币 2766 元黄金一块、价值人民币 3830 元的摩托罗拉 v8088 型手机一部,受到严肃查处。
——基建处长被判无期徒刑。今年 57 岁的高小栋 1998 年 5 月开始担任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处长,直到 1995 年之前,在河边”走了数年的高小栋还是没有湿鞋”。 1995 年,高小栋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向某公司经理做了一番暗示”,该经理立即送上好处费” 9 . 5 万元。次年,他明目张胆地向另一位李姓经理索贿 15 万元。至案发高小栋先后索取贿赂 50 . 5 万元,贪污公款 97 . 2 万元,挪用公款 lOO 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陕西经贸学院的总务处处长高汝聪 1997 年在负责经贸学院综合楼报告厅、休息室的装修工程时,施工方表示有好处费”,高汝聪当即让对方与他的心腹”谈。双方签订合同并支付第一笔预付款后,高汝聪依约到一个密室拿走了 4 万元的红包”, 3 个月后又在另一个密室收受贿赂一万元。此外,高汝聪还私分公款一万元。 6 万元赃款为 59 岁的高汝聪换来有期徒刑 3 年。
——原河海大学基建处总工程师、江宁校区筹建办公室主任周森希,因收受施工单位贿赂 21880 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原基建办负责人多次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被判有期徒刑 11 年。
四、采购设备大吃回扣”
广东商学院设备科科长黎明芳被群众举报受贿,经查实,黎明芳利用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验收的职务之便,于 1996 年 12 月至今年 2 月收受电脑商贿赂 3 . 52 万元,拔出萝卜带出泥,黎明芳一案牵扯出了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一连串蛀虫”,包括主任陈冰峰,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这 3 名处级干部在内的 6 名高教系统干部,利用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职务便利,在为省属高校统购教学仪器设备时,大肆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70 余万元。
五、招生、毕业分配——又一个权钱交易关口
利用负责招生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贿赂的招生腐败案也是高校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
西安医科大学学生处原处长谢风舞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该处工作人员分 4 次截留学生处收取的毕业生教育补偿费和跨地区费予以私分,共贪污公款 13 . 7 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一次招生就挣”了 10 年工资。重庆师范学院学生科某科长在一次署期招生中,收受 2 名考生家长贿赂 8 万元,索取 5 名考生家长贿赂 5 . 8 万元,一次招生便挣”了他 10 年的工资。
吃黑院长”。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受贿案更加典型。 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李泽霖利用职务之便,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单独或伙同其妻 ( 湖北美术学院公共课部原副教授雷维宁 ) 非法收受 19 名考生家长所送人民币 223 万元;收了 81 名考生家长的好处费'' 206 万元,被称为吃黑院长”。他还利用考生家长求其录取考生之机与之发生两性关系。
六、卖文凭、卖学籍,卖出清水衙门里的百万富翁
——前不久,广东省教育厅成教处原副处长周之行贪污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周之行被控贪污 162 万余元、受贿 56 万元。周之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全省 15 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规发放了 16740 个电大文凭。一个电大文凭卖 6000 元,周之行靠卖文凭当上了百万富翁。他不仅把文凭卖到了各个县市,还给他家的小保姆也发了一个大学本科文凭;
——广东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杨绍练及其有关人员卖文凭贪污案发后,办案人员在杨家搜出了几百万元的存款和几十万元现金,并查出杨某在广州购买了 5 处商品房,还包养了 3 个女人。
——广东西江大学滥卖成人高教文凭,严重影响了该校的声誉。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时,一看是西江大学的文凭就摇头不要,以至于影响到了西江大学的正规文凭,害得校长辞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