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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廉 | 这样的“三务”公开,不可以!

时间:2020-09-04 15:57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全面深化“三务”公开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党委、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拓宽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渠道,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是防范基层“微腐败”,化解基层矛盾,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行政机关以及村级组织等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但是在“三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下面一组漫画告诉你,这样的“三务”公开,不可以!

监管力度不够

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盯办不力、以口头通知代替监督检查,对下发的通报后续跟踪问效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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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

对必须公开事项的规定执行不到位,不及时发布、选择性发布和公开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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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公开问题

公开主体单位对“三务”公开不重视,不公开任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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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栏管理不到位

公开栏设置不规范、信息零乱、未分区分类、不及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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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不及时

档案未定期梳理汇总、归档不及时、资料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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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