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三务”公开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党委、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拓宽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渠道,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是防范基层“微腐败”,化解基层矛盾,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行政机关以及村级组织等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但是在“三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下面一组漫画告诉你,这样的“三务”公开,不可以!
监管力度不够
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盯办不力、以口头通知代替监督检查,对下发的通报后续跟踪问效力度不够。

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
对必须公开事项的规定执行不到位,不及时发布、选择性发布和公开不规范。

零公开问题
公开主体单位对“三务”公开不重视,不公开任何相关工作。

公开栏管理不到位
公开栏设置不规范、信息零乱、未分区分类、不及时维护。

归档不及时
档案未定期梳理汇总、归档不及时、资料凌乱。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