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潘逸阳同志对行政监察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潘逸阳同志专题听取行政监察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区行政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厘清职责,准确定位。监察厅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监督上,不要直接参与其它厅局的行政行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今后凡是要求监察厅参与的工作,要先征求监察厅的意见,属于监察厅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高质量地完成好。二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结合自治区的实际,重点对涉农涉牧资金补贴、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保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涉及民生的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三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握工作规律,在制度的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要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大力加强各级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的职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努力树立政府监察机关依法监察、为民服务、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