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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追责问责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20:30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以问责促履责,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院党委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追责问责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

各部门要全力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学院疫情常态化管理、全封闭管理、静态管理或者突发事件管理期间,按照管理的严格程度,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党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主动应战,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下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广大教职员工要充分把握本轮疫情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履职尽责,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需求和心理状况。要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主动查漏补缺,不断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网,织密师生员工健康防护网。

二、强化规矩意识,严明纪律要求

院纪委将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依规依纪查处以下问题:

一是不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指挥,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不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敷衍应付、拖拉推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学院疫情常态化管理、全封闭管理、静态管理或者突发事件期间,不服从组织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履行特殊时期工作责任的行为。

二是不重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不落实问题整改或虚假整改行为。

三是违反科学精准防疫要求,对师生员工合理诉求消极应付、失职渎职造成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损失,影响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等漠视师生员工利益行为。

四是以疫情防控为借口浪费、损坏防控物资,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物资在采购、发放、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是擅自发布、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管控信息和编造、转发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或漏报、缓报、虚报、瞒报、错报疫情及疫情防控工作重要信息,造成不必要的焦虑恐慌等错误行为。

六是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违规组织聚集性群体活动。

七是不配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等问题。

八是隐瞒个人、家庭成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身体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检查、排查、登记或为亲属等逃避管控提供帮助的行为。

九是擅自离校、离包,瞒报个人行程轨迹等问题。

十是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一)各部门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院纪委对师生员工出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要严肃问责,共同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对于在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全封闭管理、静态管理或者突发事件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得力、工作安排不服从,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传播谣言、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按照规定该报告不报告的部门和教职员工,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三)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学校纪委将紧紧围绕教育厅和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院党委工作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共同维护学院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