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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9-13 09:50 来源: 阅读:


包轻院纪办字〔2021〕1号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试行)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党委工作要求,为了不断改善我院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院纪委办将对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师德师风情况:

是否存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的行为

1.在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中华民族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危害国家安全,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在公开场合或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散布诋毁、丑化党和国家、国家领袖的言论;发表、转发煽动、散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言论;发表、转发、散布错误观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宣传封建迷信、歪理邪说,传播非法出版物、低级庸俗文化。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等活动,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

6.组织或参与赌博、传销、诈骗活动;恶意毁、诬陷、侮辱、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7.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或不完成教学任务和工作任务,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未经学校允许私自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出境。

8.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或文献资料,伪造学历、资历、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在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撰写论文过程中,因履职不到位,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9.在招生、学生考试、成绩综合评定、推优、专升本、就业、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及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10.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11.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2.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13.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14.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利用对学生的影响,向学生推销商品、服务和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

15.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工作作风情况:

1. 考勤制度落实情况:教职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早退、旷课、擅离课堂、私自调、代课等;

2.办公室工作情况:教职工是否存在使用电脑进行炒股、购物、打游戏、看视频等;

3.日常管理情况:教职工是否存在衣着暴露、化浓妆、衣着不得体、装饰失范等情况;工作期间是否存在闲聊、串岗、饮酒其他活动;

4.教师组织教学情况:是否有任课教师教学准备不足、教师在教学场所、办公场所举止不当、有与工作职责不符的行为。师生课堂玩手机、学生纪律松散等。

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办法

(一)由各系部纪检委员对所在系部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院纪委办进行抽查。

(二)各系部纪检委员负责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做到每周至少监督检查1次,建立监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系部负责人,每周汇总1次报院纪委办。

(三)院纪委办每月至少抽查1次,建立监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系部负责人,每月汇总1次。

(四)院纪委办每向院领导班子例会汇报1次。

(五)对于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向系部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及约谈系部负责人等方式,积极推进和落实整改。

(六)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违反纪律要求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学院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及移交。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明察和暗访相结合;

(二)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

(三)院纪委系统对各系部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是“监督的再监督”,不代替负责落实和日常检查实施主体的职责,与系部党组织、行政班子、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等的工作关系是: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着力发挥纪检委员“探照灯”和“护林员”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要正确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支持本系部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并结合纪检委员的监督检查,积极改进提升本系部工作水平,为全校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的整体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各系部纪检委员要正确处理好纪检委员“兼职与专责”的关系,克服和发挥自身既承担教学工作又承担纪检工作的矛盾与优势,大胆工作、积极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遮丑、不避短,勇于善于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对于监督检查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监督检查不力的,院纪委予以批评与问责。

(三)本通知要求从文件正式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